办证指南
名词:普证办理是指业主一次性付款或按揭款已付清的物业,业主申请按政府出证的时间办理。
一、办证条件
1、 一次性付款
2、银行按揭的供本金款达到四成以上和无不良供款记录
二、业主自办证需提供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复印有平面图那页和签名盖备案章那页一式1份,并在上面写清物业房号、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层高及业主人数;
2、购房发票复印件一份,如业主只有收据,需业主本人拿收据和购房合同去发展商处换取购房发票;
3、业主本人带购房合同和发票到房管所开具交到房管所《房地产开发确权项目交费通知》一份和交到房管局《房地产开发确权项目交费通知》一份;
4、业主去房管所拿《房地产交易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客户自行填写好;
备注:以上表格资料务必请业主本人当着办证人员面当场签名并在签名上按右手食指指模。
三、委托金信联行办证需提供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现为办证证明)原件;如无完税证明(现为办证证明)则复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第1、2、3、4页、业主签名页、有备案章页及以后所有页,一式1份;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业主只有收据,需业主本人拿收据和购房合同去发展商处换取购房发票;
3、完税证明(现为办证证明)原件,如业主无此项,由我公司负责办理;
4、交易鉴证原件,如业主无此项,由我公司负责办理;
5、办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如有完税证明(现为办证证明)则复印一式两份;
6、《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一式1份;
7、《契税纳税申报表》一式1份;
8、《房地产交易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如有交易监证,可免填该审批表。
四、收费标准
1、购买人产权办证费用一览表:
项目 |
收费部门 |
收费标准 |
契税 |
财政局 |
个人购买 |
199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的按 6% 收取 |
| 1999年7月30日前签署合同的按 3% 收取 |
| 1999年8月1日后签署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44/㎡(含本数)以下,且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低于6000元/㎡,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按1.5%,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3% |
| 公司购买 |
199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按6%,1997年10月1日签署合同按3% |
| 非住宅 |
写字楼、商铺、别墅、车位、车库按3% |
鉴证费 |
房管所 |
只限于商铺,3元/㎡ |
劳务费 |
房管所 |
无 |
登记费 |
财政局 |
100㎡以下的按90元/宗收取 |
100-200㎡的按100元/宗收取 |
每增100㎡加收10元 |
测绘费 |
房管所 |
50㎡以下的按80元/宗收取 |
50-100㎡的按120元/宗收取 |
101-200㎡的按160元/宗收取 |
201-300㎡的按200元/宗收取 |
| 每增加100㎡加40元 |
印花税 |
税务局 |
0.05%(有办证证明免交) |
备注:(1)如果业主提供了完税证明(或办证证明),可免收印花税;
(2)如果业主提供了交易鉴证,可免收其劳务费、登记费、测绘费;
(3)本收费标准只供参考,如有改变恕不作另行通知。一切按政府部门最终收费为准。
2、房产过户费用征收一览表:
收费项目 |
征收单位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交易费 |
房管所 |
建筑面积 |
3元/㎡ |
|
劳务费 |
购房面积 |
无 |
|
登记费 |
宗 |
80元/宗 |
|
交易评估费 |
按评估价 |
0.5% |
|
交易费 |
建筑面积 |
3元/㎡ |
|
房产证查档费 |
建筑面积 |
50元/宗 |
150㎡以下 |
300元/宗 |
150㎡至800㎡ |
400元/宗 |
800㎡以上 |
契税 |
财政局 |
按评估价 |
1.5%
|
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合同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或套内面积在120平方(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每平方米低于6000元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按1.5%收,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按3%收;写字楼、商铺、车位、车库按3%;公司购买按3% |
3% |
营业税及附加 |
地税局 |
按评估价 |
5.5% |
出证满五年或契税完税证满五年免收 |
城建税 |
按营业税 |
无 |
|
教育费附加 |
按营业税 |
无 |
|
所得税 |
按评估价 |
2%或20% |
评估价等于或低于原合同价免收 |
印花税 |
按评估价 |
0.1% |
|
堤围费 |
按评估价 |
0.1% |
个人卖房免收 |
土地增值税 |
按评估价 |
/ |
普通住宅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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