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指南
一、迁户条件及标准
(一)入户者须是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户主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二)入户指标如下
1、购房面积每套在80㎡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下同),且楼价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2人入户;
2、购房面积每套在80㎡以上120㎡以下,且楼价在2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3人入户;
3、购房面积每套在120㎡以上,且楼价2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4人入户;
二、购房入户需提供哪些资料
以下所有资料需A4纸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实。如有疑问,可到金信联行(原中信中介)二手交易服务中心、公安局或居委会咨询,金信联行代办迁户咨询电话:22380101
1、个人简历;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小孩出生证复印件(未满16周岁者提供);
7、结婚证复印件(未婚者提供未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均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
8、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由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办提供,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户口薄必须男女双方开计生证明)。(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9、入户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入户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所购商品房房号、申请入户理由);
10、入户人与业主关系证明(由业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证明,入户人必须是直系亲属)。(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11、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未曾加入法轮功组织及无犯罪纪录证明;
12、如曾更改姓名或其它,需原户口所在地提供证明。
13、入户人身份证相片2张。
14、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东城区计生服务所查孕证明”(证明在效期三个月)或提供结扎证,未婚写未婚未育证明。
三、购房入户需提供哪些资料
凡户口在东莞市外的申请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文件规定每人须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即增容费)12000元,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获中级职称本人,东莞市内和各镇区迁户免城市增容费。
四、迁户流程
备注: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如有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更新日期:2008.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