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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手楼按揭业务所需提供资料

(一) 二手业主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份);

(二) 二手业主户口薄复印件;

(三) 二手业主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又或未婚证明原件;

(四) 付首期款收据原件;

(五) 二手业主付首期款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对帐单(有此项第十一条可免);

(六) 二手业主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

(七) 存款证明、有价证卷等、或个人月收入的工资单或存折复印件;

(八) 二手业主存物业转让协议书原件;

(九) 上一手业主购销合同(房屋发票、完税证明)原件或一手楼宇终止的公证书或原房地产证复印件;
(十) 上一手业主(既第一手业主)身份证复印件(2份);

(十一) 上一手业主(既第一手业主)收到首期款项(订金)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对帐单(有此项第五条可免);

[备注:港澳台同胞还要提交回乡证,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另其收入证明还可用最近(不超过一年)的税单作为证明。若二手业主是已婚人士,签借款合同时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在场签名及按指模。]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运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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